新北市政府(以下簡稱本府)於89年成立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,結合各局處推動婦女權益工作計畫,嗣後因應國際性別主流化趨勢,100年起逐步推展性別主流化工具。為推動性別平等相關政策,105年訂為新北性平年,將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更名為性別平等委員會(以下簡稱性平會),全府總動員,各一級機關成立性別平等專案小組,透過各服務方案或活動融入性別觀點,落實性別平等政策。106年為性平精進年,各區公所成立性別平等工作小組,深入在地各行各業、各社區和家庭。為使本府性別平等相關政策更貼近市民生活方式,107年訂為性平生活年,並於108年起推行「性平好生活」,持續致力將性平的觀念落實到日常生活上,讓男女都能獲得平等發展機會。
為持續應用性別主流化工具,落實性別平等政策,爰參酌「新北市政府107年至110年推動各機關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」、「111年行政院辦理直轄市與縣(市)政府推動性別平等業務輔導獎勵計畫」、「行政院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(CEDAW)教育訓練及成效評核實施計畫」及本府性平會秘書單位(社會局)自105年起協助各機關及各區公所推動之經驗,撰擬本計畫。
新北市政府推動各機關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(105-108年)
新北市政府推動各機關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(105~108年)-修正
新北市政府107年至110年推動各機關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
新北市政府110年至113年推動各機關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
為持續應用性別主流化工具,落實性別平等政策,爰參酌「新北市政府107年至110年推動各機關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」、「111年行政院辦理直轄市與縣(市)政府推動性別平等業務輔導獎勵計畫」、「行政院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(CEDAW)教育訓練及成效評核實施計畫」及本府性平會秘書單位(社會局)自105年起協助各機關及各區公所推動之經驗,撰擬本計畫。
新北市政府推動各機關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(105-108年)
新北市政府推動各機關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(105~108年)-修正
新北市政府107年至110年推動各機關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
新北市政府110年至113年推動各機關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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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2024-10-29